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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政治巡察看如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苏州市市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精神宣讲

    2017年8月31日,我市召开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市纪委向78家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24个纪检组,实现派驻全覆盖。会议主要有四项议程,一是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周乃翔作动员讲话;二是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陆新宣读了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任职决定;三是省纪委常委、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马士光宣布了市纪委派驻机构具体设置和监督范围;四是张家港市委、市经信委党组、第一派驻纪检组主要负责同志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同时印发了4个文件,一是《苏州市纪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定(试行)》,二是《苏州市纪委派驻机构管理和监督暂行办法》,三是《关于规范苏州市纪委派驻纪检组信访举报工作的暂行办法》,四是《市纪委派驻纪检组执纪审查工作暂行规定》

    周乃翔书记在深刻阐述加强派驻监督的重大意义的基础上,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派驻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二要牢记职责使命,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三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担负派驻机构改革的政治责任。

    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市委要求,进一步加强民防局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从监督工作看任务,着力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使命担当

    《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内监督的任务是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1.遵守党章党规,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情况;

    2.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全党令行禁止情况;

    3.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原则情况;

    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5.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情况;

    6.坚持党的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情况;

    7.廉洁自律、秉公用权情况;

    8.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任务情况。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的内容为:巡视组对巡视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

    2.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3.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4.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5.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从上面的规定可以看出,党内监督和巡视巡察的任务都聚焦到了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从这里,就回到了今天学习交流的主题:从政治巡察看如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所谓的政治巡视、政治巡察,就是开展巡视、巡察,必须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而不仅仅是简单地发现被巡视、被巡察的单位或地区有没有腐败问题,有没有违反党的“六项纪律”。

    市纪委关于《苏州市纪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定(试行)》实际上是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要职责进行了细化。比如,关于派驻机构的监督工作,就明确规定了7项具体任务:

    1.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至少每半年会同其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市纪委领导约谈驻在部门党组(党委)书记或主要负责人,提供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支持派驻机构履行工作职责等情况。

    2.掌握驻在部门政治生态总体情况,加强对驻在部门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问题,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3.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针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特别是行业性、系统性问题,及时向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提出书面意见。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全市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履责记实的工作方案》,跟踪督查驻在部门整改落实情况,督促其完善相关制度规定。

    4.派驻机构负责人本人或派员参加、列席驻在部门党组(党委)会、行政领导班子会、民主生活会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其他重要会议,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提出监督意见。驻在部门应提前将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等内容通知派驻机构。

    5.配合市委巡察组了解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有关情况和问题,按照要求提供派驻监督等情况,督促驻在部门落实市委巡察机构提出的整改意见。

    6.加强对驻在部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配合市纪委或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对市管干部进行谈话;配合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或单独对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进行谈话,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函询。

    7.按程序对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进行查阅和调查核实,建立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考察人选廉政档案,按规定就其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提出书面意见。

    综合《党内监督条例》、《巡视工作条例》和市纪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就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到,各级党组织必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观念,认真履行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二、从突出问题看差距,着力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忧患

    近年来,局党组、局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持续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管党治党的意识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党员意识不断增强,党建工作进一步规范,党内生活进一步严格。但是,与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部分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仍有模糊认识,认为抓党建是“虚”的,抓业务才是实的,因而不上心、不主动、不积极。

    二是“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格,《党组工作条例》、《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基本制度落实还有差距。

    三是党的建设与中心工作结合不紧密,党建归党建、业务归业务的现象还比较突出,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日常工作,特别是在推动重大任务完成、难点问题突破,以及养成令行禁止的作风等方面,作用发挥得还不明显。

    四是对党员干部管理失之于宽、松、软的问题还是存在。

    五是机关党建工作不“接地气”,主要表现为内容比较单调,形式比较单一,方法比较呆板,缺乏应有的针对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上述这些问题,需要我局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特别是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思想上高度重视,进一步分析问题原因,总结经验教训,理清工作思路,创新方式方法,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在创新思路举措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更加富有成效。

    三、从党章党规要求看职责,着力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各级党组织和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党章党规的要求抓好管党治党各项工作落实,努力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得到充分体现和彰显。

    一要切实提高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清:管党治党不仅关系党的前途命运,而且关系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党要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伟大斗争、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确保党永葆旺盛生命力和强大战斗力,我们党才能成功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从而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勇气、更大的气力把党的建设抓紧抓好。

    二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局党组、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紧盯本单位党的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化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提高工作能力,增强党建实效,让党旗高高飘扬在民防局上空,让党性深深扎根在每一名党员的心中。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管党治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分管的各项业务工作中去,使各项具体业务工作完整准确地体现党中央精神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全体党员要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积极参加党的组织活动,不折不扣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严格党内组织生活,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在履行岗位职责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要精准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要坚持全覆盖,不允许有游离于党的领导之外的组织和党员,更不能允许有凌驾于党组织之上的领导干部。要在“长”“常”二字上下功夫,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有机统一,既注重加强理论武装、思想引导、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又注重依法依规,严格用党规党纪和组织制度管理党员,确保全体党员忠诚干净担当。

    四要充分利用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载体。“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要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四围绕四提升”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围绕思想引领,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素养和综合素质;围绕聚力创新,提升党员干部回答“创新四问”的整体水平;围绕聚焦富民,提升党员干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围绕固本强基,提升法治型党组织和服务型党组织的建设水平。通过全局上下共同一致的努力,使民防局全面从严治党的水平有大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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