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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襄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看人防工程审批监管的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襄阳市在2015年对全市行政审批制度进行了试点改革,自201571以后,将全市包括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在内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权限,由各相关职能部门统一移交市行政审批局集中。行政审批局全权履行行政审批职能,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此项试点改革,确实精简了审批流相程,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行政相对人。

    人防工程行政审批职权移交给市行政审批局后,笔者认为,人防部门可能会存在项目审批监管和规费监管两个方面六种类型的廉政风险点。

    人防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方面的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在人防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存在两种类型的廉政风险点。

    一类是“不作为”的风险。对经过行政审批局审批后的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项目,是否按图纸施工、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数、防护等级是否达标、是否与地面建筑同步竣工验收等事项,不跟踪、不服务、不履行事中事后的监管职能;过分依赖行政审批局的行政审批,对防空地下室项目的行政审批是否符合国家、省关于人民防空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按政策规定批准不修建防空地下室而征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是否足额征收到位等情况,不复核、不沟通、不监督;对以减建人防工程面积或减免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作为招商引资优惠条件的项目、违规套用国家关于“两改”项目及政府保障性住房项目优惠政策等情况,不抵制、不坚持原则、不迎难而上;对未经过行政审批的跑冒滴漏项目,不督办、不立案、不查处。

    另一类是“乱作为”的风险。对已经过行政审批局审批后的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在履行监管职能过程中设置障碍、故意刁难、重复检查;在查处人防工程建设项目违规案件过程中,主体不尽责、程序不规范、适用法律不准确、标准不足额;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而不令其修建,以征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为变通,以收代建;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办案人员吃拿卡要、收受贿赂、以权谋私、贪赃枉法。

    针对上两类廉政风险点,襄阳市的防控措施,一是广泛宣传人防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关于人防建设的相关政策,积极争取市领导的高度重视,搞好相关职能部门间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增强房地产开发商履行人民防空义务的自觉性,营造全社会关心人防、支持人防、参与人防建设的优良发展环境。二是加大人防干部队伍素质的培养力度,全面提高干部队伍依法行政水平和履职尽责的能力。三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全面整治慵懒散软及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不良作风,实行问责机制。四是加大人防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五是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度,实行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征收管理使用方面的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是国防战备经费。在征收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4种类型的廉政风险点。一是征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不进国库的风险。根据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记入财政非税收入账户直接进国库,上缴省财政和留存地方财政要按分成比例即时分配。不得存在过渡账户,不得搞账外循环,更不得私设“小金库”。二是平调、调控、挪用、截留的风险。人防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依法收取的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调控、挪用、截留。三是不执行专款专用的风险。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专项用于新建、改建、维护公用的人民防空工程,可按一定的比例提取用于人防通信指挥建设、人防教育等经费支出。四是经费使用缺乏绩效考核的风险。人防经费严格实行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对经费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绩效考核机制。

    针对这4类廉政风险点,我们的防控措施,一是依靠财政、审计部门予以监督检查。二是定期公布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收取、使用和监督情况。三是严格大额资金开支审批程序。四是对违纪违规违法行为严肃执纪问责追责。

    襄阳市在政府行政审批方面进行了先行先试的改革,人防部门在适应这项制度改革中需要探索的路子还有很多,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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