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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苏州市民防局部门决算公开

(2017年8月2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苏州市民防局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苏州市民防局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中央军委及省关于民防(人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市民防(人防)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措施并组织实施。

2.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负责编制全市民防(人防)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编制市人防工程规划;负责编制市民防(人防)通信警报及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拟订市人民防空平战转换方案;负责拟订市城市防空袭预案和相关应急预案;负责拟订市城市人口疏散隐蔽计划、方案;负责制定市年度民防(人防)工作计划,检查指导县级市、区民防(人防)工作。

3.负责市民防(人防)指挥所、机动指挥所和民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保障市委、市政府、军分区组织指挥全市民防(人防)行动,根据上级命令开设战时或应急指挥所;承担市赋予的抢险救灾指挥保障工作;组织群众防空防灾疏散隐蔽行动;根据战时防空袭斗争需要,适时组织人民防空平战转换及城市人民防空管制,发放防空警报和相关信息;组织消除空袭后果,协助市有关部门恢复城市生产、生活秩序。

4.依法承担市人防工程建设、通信警报建设、人防设施管理的行政许可事项;负责市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报批工作;负责市人防工程及设施的改造、拆除、报废、迁移的报(审)批和公用人防工程及设施的维护管理;监督市人防工程建设计划、设计、质量、技术和造价管理;负责市民防(人防)指挥、警报通信网及信息化的建设和管理;指导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方案的制定,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检查指导疏散地域(基地)建设;组织民防(人防)的演习、演练。

5.依法筹集市人民防空建设经费;负责市人民防空经费预算编制和决算报批工作;监督检查全市人民防空财务管理规定和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内部审计;负责市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

6.负责制定市民防(人防)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开展民防(人防)知识的宣传教育;会同教育部门组织实施在校学生的民防(人防)知识教育和防护技能培训工作;负责全市人防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7.参与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等事项的管理。

8.负责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拓展和完善人民防空系统防灾功能;负责人防工程、人防通信设施平时开发利用和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民防(人防)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组建和训练工作。

9.组织全市民防(人防)理论、科学技术研究及科技情报、项目和成果管理;指导市民防协会工作。

10.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人民防空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市民防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和市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1.承办市政府、军分区和上级民防(人防)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苏州市民防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包含共5家,其中:行政单位1家为苏州市民防局,下属事业单位4家,1家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即苏州市民防(人防)监察大队;3家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为苏州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人防工程管理处)、苏州市民防(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苏州市民防(人防)指挥所。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民防局的大力指导下,全市民防工作围绕落实中央《决定》及省、市贯彻意见,深化改革创新,突出能力建设,注重融合发展,全面建设取得了新成效。在第七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上,苏州市获得全国人民防空先进城市“四连冠”荣誉。

(一)人防应急准备强势推进。紧紧扭住防空袭斗争准备抓建设、谋发展。完善指挥体系。各级修订《城市防空袭方案》,加强指挥平台和场所建设,市本级开展地面指挥中心升级改造。高标准组织“9.18”警报试鸣工作,鸣响率普遍达100%。组织重要经济目标防护试点。拟制上报了试点方案,明确基本思路、方法步骤和具体任务,开展分级分类防护研究和探索。突出训练演练。狠抓按纲施训常态化落实,在全省民防工作会议上介绍了“四个融入”的训练机制;坚持实战牵引,开展“实战化、实案化、实名化”训练演练,各级结合防灾减灾日、警报试鸣日,组织各类人口疏散及防空防灾演练活动21次。

(二)人防工程建管稳中提质。组织人防工程普查。搞清了现有人防工程地理信息、功能状况及现实情况,录入了人防信息管理平台。市局还组织普查成果交叉复核,保证了数据真实性。加速推进自建工程。全市拟建和在建12个人防工程、总投资10亿元。抓好人防工程建设和管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持续加强,工程质量全省领先;落实人防工程设计合同、竣工验收备案;组织轨道交通2号线延伸线、4号线及支线人防专项验收、5号线兼顾设防设计审查。

(三)法治民防建设力度加大。健全法规及规划体系。市本级出台了贯彻中央《决定》实施意见,修订了《苏州市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规定》;编制印发了《苏州市“十三五”民防发展规划》。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行行政指导、行政调解工作,建立行政调解室;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后评估制度,落实决策程序规定,网上运行率达100%;加强民防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编制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目录。加强法制监督。组织市本级行政执法自查和县级市(区)执法评查;对各市区2008年以来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督查,规范执法程序及审批流程。

(四)民防发展环境不断优化。深化民防宣传教育。坚持宣传教育“五进”工作,中小学民防教育深入推进;充分发挥民防宣教馆体验功能,市本级和太仓宣教馆接待观众上万人次;充分利用驻地报刊、电台等新闻媒体的宣传功能,大力宣传“十二五”民防建设成就,民防影响力日益扩大。深化准军事化建设。严格战备值班、工作例会、日常管理等制度机制;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组织各类业务培训,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效提升了民防队伍素质;强化绩效管理,严格工作标准,提升服务效能,市本级获绩效管理优胜单位;加大人防经费管理力度,严格财经纪律,市本级编制了《内部控制工作手册》;坚持节假日及重要时节,组织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确保了民防系统的安全稳定;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政教育,签订廉政责任书和承诺书;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规范“三公经费”和公务用车管理,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平台建设,强化人防易地建设费收取、行政审批权力等风险防控和监督。

 

第二部分 苏州市民防局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表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 收入决算表

表三 支出决算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

表十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二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苏州市民防局部门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总计3009.0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39.46万元,增长38.69%;支出总计2895.8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61.66万元,增长35.69%。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以及住房保障支出类收支增加。其中:

(一)收入总计 3009.0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927.17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 779.49万元,增长36.29%。

2.其他收入81.89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59.97万元,增长273.58%。

3.年初结转和结余29万元,主要为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支出总计2895.83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81.29万元,主要用于民防部门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634.34万元,增长41.01%。增长主要原因是新增在职人员和社会保障缴费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3.08万元,主要用于民防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8.26万元,减少2.22%。主要原因是离休人员死亡减少以及原事业单位变更为参公单位后功能科目调整。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2万元,年初未申请预算,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机关退休处级干部居家疗养经费预算,相应增加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5.47万元,主要用于参公单位的追加人员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344.26万元,主要用于民防局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费用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28.62万元,增长59.65%,主要原因为住房保障基数及比例调整而增加的支出。

6.其他支出支出0.11万元,主要为银行手续工本费支出。

7.年末结转和结余142.23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使用的支出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00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27.17万元,占97.28%;其他收入 81.89 万元,占2.7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895.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6.68万元,占93.12%;项目支出199.15万元,占6.8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2927.1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779.49万元,增长36.29%,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2812.9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700.69万元,增长33.1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以及住房保障支出类收支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一)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12.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14%。其中:基本支出2614.79万元,占92.96%;项目支出198.15万元,占7.04%。

(二)财政拨款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98.51万元,占74.6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3.08万元,占12.91%;医疗卫生及计划生育支1.62万元,占0.06%;城乡社区支出5.47万元,占0.19%;住房保障支出344.26万元,占12.24%。

(三)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年初预算为2284.27万元,支出决算为2812.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1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在职人员及社会保障缴费支出的调整。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

⑴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99.33万元,支出决算为1157.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增加以及原事业运行单位调整为参公单位支出功能科目调整。

⑵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821.3万元,支出决算为941.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社会保障缴费支出以及工资性津补贴等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⑴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68.97万元,支出决算为259.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死亡减少支出。

⑵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6.71万元,支出决算为103.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社会保障缴费支出以及工资性津补贴等支出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1.62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机关退休处级干部居家疗养经费预算,相应增加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5.47万元。年初无预算,主要原因为单位性质变更调整支出功能科目。

5.住房保障支出(类)

⑴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03.9万元,支出决算为123.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规定调整缴费基数增加支出。

⑵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88.18万元,支出决算为17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7.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规定调整缴费基数及比例增加支出。

⑶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5.88万元,支出决算为46.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9.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规定调整缴费基数增加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14.7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352.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62.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无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6.8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3.03%;公务接待费支出22.3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6.9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无支出,年初预算支出为20万元,未支出主要原因是出国申请审批时间较长,当年度已进行相关程序但未能执行完毕。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6.88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完成预算的58.21%,比上年决算减少18.79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尽量减少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

3.公务接待费22.35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支出,完成预算的49.12%,比上年决算减少5.2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费用。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100批次,1731人次。主要是接待上级机关及职能部门、外地民防部门来我市进行公务活动的支出。

4.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9.57万元,完成预算的39.88%,比上年决算减少0.68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尽量精简会议以及采用视频电视电话等形式减少支出。2016年度全年召开会议4个,参加会议269人次。主要为召开年度工作部署及总结会议和专项业务工作会议。

5.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7.24万元,完成预算的28.25%,比上年决算增加2.8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缩减了部分业务知识的培训。2016年度全年组织培训23个,组织培训176人次。主要为培训专业知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2.0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64万元,增长29.21%。主要原因是原事业单位参公后支出科目调整,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1万元。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事业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项)指单位用于医疗卫生及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城乡社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项)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 其他资金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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